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拟签署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缘”)、南京市栖霞区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科投”)、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鑫沅资产鑫梅花31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沅资产”)共同投资设立南京雪浪金盈环保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雪浪金盈”或“基金”),且同意公司与鑫沅资产签订《附生效期限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2018年8月16日,公司接到基金的通知,基金同意引入南京钟山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山创意”)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钟山创意认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同时,栖霞科投将其在基金中的出资份额减少了5,000万元。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对基金的投资总额由9,000万元调整至10,800万元,同时,鑫沅资产减少1,800万元投资额。此后,公司收到了鑫沅资产签发的《财产份额转让通知函》,通知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履行财产份额受让事宜。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的议案》后,公司与鑫沅资产于同日签署了《附生效期限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了鑫沅资产签发的新的《财产份额转让通知函》(以下简称“新通知函”),通知公司按照新通知函履行财产份额受让事宜,公司按照新通知函的要求受让了鑫沅资产所持有的南京雪浪金盈全部出资份额及对应的固定收益差额,鑫沅资产退伙,基于此,同时结合资管新规相关要求,公司与西藏金缘、栖霞科投及钟山创意共同修订并重新签署了《合伙协议》,并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因经营需要,公司与西藏金缘、栖霞科投、钟山创意共同决定将基金的经营期限延长至2025年2月25日。基金于近日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环保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