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众多,管理要坚持科学系统的方式,充足的时间,以及良好的工作质量,做好工程各项资源的整合与调配,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从水利工程建设初期开始,项目管理就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包括策划、建设施工、验收等过程,建设施工被认为是其中的关键和基础,也是项目管理的要点。所谓的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就是要将整个工程细致规划,通过工程组织、资源、人员和监督情况的完善,保证做好协调配合,实现统筹管理,从而提升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
水利工程管理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与执行、操作密切相关,其核心还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另外,做好管理还能够降低功能中出现问题的概率,发挥好资金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主要而言,完善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如下:
第一,有助于科学规划水利工程项目。将项目管理的细节和规范操作应用到水利工程管理之中,能够做好规划,结合水利实际制定科学的工程建设计划,通过网络开展进度规范,实现对资源的科学使用,从而提升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的科学性。
第二,有助于保证工程项目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工程,涉及到的内容众多,管理方式多样,且项目繁杂,较为分散。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能够帮助建设工程变得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完善工程项目的流程和顺序,并使其与国家水利工程管理的要点相契合,符合法规政策,确保施工的高水准。
第三,有助于规范项目施工的流程。水利工程项目基本上所需的资金数额较大,投入众多,项目管理必然要根据这一特点,制定系统化的流程,按照新技术实施作业。主要而言,要根据实际做好规划、评估、优化与规范作用,完善监督环节,固定工作流程。例如,采用信息系统运用于各类业务流程执行中,可以科学地监管控制项目的投资进度、实施进度,保证项目开展的规范性。
任何一项工程都有实施的重点和基础,水利工程作为基础建设项目,它涉及到的内容繁杂,工作量众多,只有根据工程实际找准项目重点,才能做好把控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完善项目质量。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内容多,流程变化大,前期项目管理是项目建设的基础,也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此,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在设计阶段就做好调研,要求设计单位组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实施实地勘测,组织开展全面的分析工作,对项目施工的材料进行整理。与此同时,在调研过程中,为提高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还应该坚持因地制宜的规划方针,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在项目勘测设计完成以后,需要由项目专家组成评审,对制定的设计方案进行科学性、可行性的评审。评审后,要结合专家的意见对设计方案要进一步的完善,为之后科学制定相关的方案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作基础,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也应该有完善的规范作保障,严格规划各工作者的任务,分配好他们的工作,并实施统筹完善,做好协调配合。具体而言,水利工程项目必须要构建规范化的体系,从工程施工、成本、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等方面全面着手,为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另外,工程项目还要确定法人责任体系,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的不同组建项目法人,实施严格的法人审查机制,在建设初期就应当确认法人代表,没有规范的组建小组就不得开展审批。在管理方面还应当注重宏观调控的作用,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和工程,保证合理分工、流程清晰。搭建系统的管理网络,科学开展施工。
水利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都贯穿着质量管理工作,相关单位必须要加强设计阶段的工作,做好初期的质量控制,完善文件审批与审核工作。工程设计要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做好多方控制与管理,利用经济手段协调各方,提升工程质量的水平。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做好监控,改进坚持技术,加大资金投入引进检查设备,实施抽样质检。最后,要加强对全体水利职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从内心激发他们的管理意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人们的工作积极性。
总而言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国家基础行业的重中之重,它的工作难度大、流程复杂、管理项目众多,工程管理的好坏还与水利建设质量密切相关。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完善基础建设工作,水利工程项目必须要加强管理,实施有效的管控,不断加强水利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健全法人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从而保证管理体系的多样性和专业性,促进工程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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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管理水平差。项目法人中的组织机构人员质量意识淡薄,重视工期,轻视质量。项目部人员素质不高,缺少高水平的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科学化决策少,相关的技术支持比较少,随意性较大。
1.2 不能严格执行合同。在招投标工作中过分的压低工程造价,工程变更随意性大,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有关部门条款,不按程序办事,长官意识严重,行政指挥较多。
1.3 工程管理中的服务意识较差。普遍存在工程前期手续不完备即开工,形成的地方矛盾较多,使施工方疲于处理各种地方矛盾,弱化了质量管理的精力。另外,业主对设计及监理工作的过多干涉,对其工作的开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1 项目决策咨询评估有待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估是政府对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只有咨询评估的合理可行,才能避免项目的盲目性和决策失误。但小型水利工程很少组织可行性论证,工程建设常常不合理或不规范。国家或水利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p技术标准和规范,但很多水利基层单位和够人并没有去实施。
2.2 工程前期勘测设计的深度不如大型工程,设计不规范。个别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规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方案比选不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严重滞后,整个前期工作做的不够扎实,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评估、立项、进度和质量等。而设计单位普遍存在资质低、设计水平低、施工图不规范、图纸错误较多、结构不符合实际,设计变更随意性大等问题。
3.1 小型水利项目小而全、专业多、项目多、而单项工程量小。以一个水库而言,小型水利工程所包含的项目与专业和大型水库是几乎相等的。所不同的仅是标准、规模不同而已,但某些单项的工程量却小得多。这从建设管理的角度来看,具有另一种难度。若使用先进的大型设备,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工程成本不能保证,若改用简化的办法,非专业队伍来施工,其质量就难以控制保证。
3.2 小型水利工程工程单价低、投资少、工期短,主要由地方筹资,采用地方单价都较低,工期又短,缺乏回旋余地,易于造成工期、投资突破,一旦发现早期失控,为弥补损失而赶工,将严重地影响质量控制工作。地方单价本来较低,在招投标中又经常出现压价竞争的情况。甚至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压低临时建设费、不可预见费等,致使施工单位在经济上十分被动。这点也是小型水利工程出现许多分包,甚至“隐性转包”的重要原因。包工队以更低单价拿到工程之后,经常挖空心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3.3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力度不力,质保体系不健全,挂靠资质现象严重,施工水平低。项目部的管理模式多数是公司管理层加包工头,施工队伍设备投入少、技术水平低。施工主要技术工人及工程师配置不足,施工的主要核心管理网络不完善,缺少专业的相对固定的施工班组,造成施工组织的杂乱无章、低级错误不断。
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最早尝试工程建设监理制的行业之一,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鲁布革冲击波”,到现在的全面推广,已经取得了非常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反响。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与缺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1 建设制度的不规范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效力。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在项目在执行的过程中形成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业主在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分包等过程中,随意性太大,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2 项目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制度不完善。水利部于1990年开始,按照“加强领导、扩大宣传、法规先导、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相继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理活动,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作为水利行业标准施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包括从项目立项到工程建成的全过程监理。由于目前在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实施监理尚不成熟,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现行监理规范适用范围仅限于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和保修期监理工作,未包括项目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监理。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近几年来,全国水利系统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了对水利建筑市场的监管,加强了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积极维护了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但是,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方面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而且败坏行业风气,影响水利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工作来抓。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的工作要求,研究制订本地区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措施和组织领导,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于*年7月底之前将实施意见和名单报送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3、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制并举的指导思想,标本兼治。既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全面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尽快使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4、今年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工作是:一是抓紧制(修)订与整顿和规范有关的规章制度;二是把好水利建筑市场的准入关。做好水利施工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做好项目招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对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的管理;三是严厉查处规避招标、明招暗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四是加强水利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稽察。
5、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建设各方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对已经颁发的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有悖于国务院规定的文件,要立即予以纠正或撤销。
6、水利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水利工程的专业特点,抓紧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行为、规范设计市场、规范监理市场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范本制度。
7、完善市场监管机构,强化市场监管责任。各地应结合本地工程建设以及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需要,完善监督机构,包括人员、经费以及装备等,明确监督职责。要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要搞好政府监管职能的定位,端正政府行为,防止职能错位或越位,减少监管的随意性,做到依法监管。
8、完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要求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建立行政监督与工程稽察相结合,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9、充分发挥工程稽察的作用。水利部稽察办要把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作为重要稽察内容,要把投资大、任务重、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作为重点稽察地区,要把建设管理难度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作为重点稽察项目。近期稽察的重点是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工程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清理整顿对水利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资助现象。各在建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除法定规费外的各种收费、摊派、资助的登记、清理工作,地方项目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中央项目报流域机构汇总。9月底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将书面报告报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11、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对重大事件要予以曝光。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凡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必须依法招标。各地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要提高公开招标比例,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凡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或者地方重点项目,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报审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1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要规范。招标公告应真实反映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文件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有关示范文本认线、招标设计及标底编制要合理。招标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部有关规定进行,满足工程招标投标的需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宜设置标底,标底应由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持证人员编制,严禁标底编制偏低现象。要加强对标底编制的监督检查。
16、资质审查及评标、定标要严格、规范。项目法人应建立资质审查责任制,严格资质审查。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不得随意更改。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要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家,并标明排列顺序。定标时,项目法人原则上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17、项目法人要将评标报告及中标结果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以及中标结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项目法人代表的责任。
1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评标专家名册和评标专家库,流域机构和有关水利工程招标机构也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库。要严格认定专家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9、提倡平等竞争,反对压价中标。招标人应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条件,不得将评标过程变为变相议标过程,不得要求投标人盲目压价,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中标条件不得含有任何地方保护及行业保护的内容。
20、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接的工程。要建立水利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对不履行备案制度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给予记录;发现有非法行为的,要责令整改,依法查处。
21、分包工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分包管理,或者与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甚至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22、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要明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在工程建设中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应当首先追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代表的责任。
23、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制度。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开工报告管理。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实行招标、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进行监理的工程,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报告;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和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作出严肃处理。
24、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当前水利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问题。必须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水利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资质进行清理整顿,调控规模,优化结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25、水利施工企业要按新标准重新就位。要按照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利用一年时间,对全国现有水利施工企业重新就位。所有施工企业,不管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如何,也不管是主营还是兼营,只要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都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才能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
26、强化水利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业务的行为。
27、建立动态管理的清出制度。对于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出现工程转包以及不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直至依法将其清出水利建筑市场的处罚。
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先进的思想观念是发展水利事业的强大推动力。进取争先、自谋发展意识不强,就会妨碍工程管理,束缚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次,要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各管理单位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做到有管理房屋、有办公设备、有规章制度、有经济实体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再次,要加强对财务的监管工作。管理单位必须有财务自,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最后要认真学习水法规,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措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应在水法规的正确指引下,广泛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大坝注册登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投入政策和水利项目社会经济评价等,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项目法人制是龙头,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我们认为,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我省的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有了很好发展,监理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在不断增长和提高,各项监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监理制在水利建设管理中的得到了充分的落实,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监理人员老化、素质低、机构不完善、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等。
为此,首先要继续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学习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掌握并通晓建设监理法规体系。通过学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合同条款,通晓整个项目建设的合同文件体系。通过学习建设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因人、因事、因时间、因空间、因环境、因目标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法和领导方式,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从而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通过学习经济知识,能够准确地分析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准确地对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进行分析审核。
其次,监理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理工程师要真正起到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管理者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监理公司还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专业齐全的优势,增添必要的检测、试验设备,拓宽服务范围。
三是“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
四是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监理规范、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示范文本。还要出台监理取费标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监理工作的规范动作,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规范了招标投标行为,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保证了招标投标工作质量。今后招标投标工作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目前一些招标单位为保护地方的施工企业,排斥所辖地外的优秀施工企业,而多采取邀请招标,搞“暗箱操作”,严重破坏了招标工作“三公性”。因而采取公开招标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法。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在前一段的招标工作中曾出现过标底泄露和评标专家泄露等不正常现象,给招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和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响应的纪律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和外省的先进经验,改进我省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中的咨询服务体系仍不够完善。目前,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监理服务体系形成的较完善,其它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造成了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服务时还只能找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有许多不便,同时也不利建设市场规范运行。因此,应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制度等,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与管理。
作为一种客观性的存在,财务风险存在于水利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我们要通过财务管理实践对各种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与控制,就必须对财务风险进行充分却全面的认识与理解。因此,本文首先对新时期水利基建项目的财务风险进行简单介绍,结合对财务风险的理解,以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为落脚点,重点探讨新时期水利基建项目财务风险的防范策略。
所谓水利基建项目财务风险主要是指水利基础建设项目在推进的过程中,资金的运动因某一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一定的可行性损失,其主要表现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的提升以及国有资产的流失这两个方面。
可以说财务风险是一项相对重要的财务性概念,其所具备的负面效应自不必多说,但同时,财务风险也具备一定的正面效益。尽管这种正面效益与负面相应一样,都是一种不确定性的机会。因此,对水利基建项目而言,风险的处处存在和时时相伴决定了风险与机会的并存性,因此,要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和途径对风险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并准确地获取与把握风险所带来的机会,这对保障水利基建项目的资金安全、实现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都有着相对积极的现实意义。
那么,结合现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建设环境来看,新时期水利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通过以下具体的管理策略来对客观存在的各种财务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结合对水利基建项目财务风险的基本认识与了解,在全面考虑现有政策环境、经济环境以及项目部门财务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水利基建项目财务风险的防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加强对投资决策的有效管理,①要保证预算管理的权威性、科学性与强制性,尤其是部分政府投资的水利基建项目,应当在对相关法律及法规进行必要完善的基础上,对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权限等作出相应规定;②应采用项目库管理的方式,把工程的立项管理、预算审批管理以及投资规划管理等上升到法规化管理的轨道上,完善投资体系、并对投资渠道进行积极的拓展,在结合地方财力的条件下落实投资决策;③要建立起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并采用项目单位、政府部门以及国家相结合的三级决策机制来对投资决策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与公正性,在避免盲目投资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投资决策的风险。
要对风险防范机制进行完善,财会人员需要对我国相关财政政策进行透彻的了解,掌握好财务管理及风险防范的基本规程,结合水利基建的主要程序来找到相应的风险控制点与切入点,构建全面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风险预警系统,并制订出与项目实际状况相适应的风险规避方案,以事先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反馈相结合的方式来构建风险防范的机制与屏障。
系统、完善且可行的制度体系对于防范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有着相对重要的指导性作用。而要完成该体系的构建,则需要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
(1)要采用科学化与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强化财务管理的规划性与前瞻性,并通过对投资决策、筹资决策、预算管理以及财务预测等基础性工作的规范,来保障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与高效性;
(2)在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深化的同时,要对财务管理工作,对机构、人员、制度以及具体的结算与决算方式等进行统一和规范;
(3)对于重点的水利基建项目,则应采用专人、专账和专户管理的方式,利用集中支付制度与保障制度来进行财务的封闭运行;
(4)要积极推行项目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以及财政部门审批的三级审核管理体制,形成一体化的制约与监督机制,全方位地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以便于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财务预测及弹性控制的利用是基于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种变量因素影响作用的考虑。要避免因各种变量因素而造成财务风险的发生,项目推进过程中,财会人员应当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性考虑,避免预算外状况发生时,财务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的状态;同时,不同的项目单位需要根据不同要素的变化程度,来对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部分进行弹性预算管理,以便于保持相对的灵活,为可能发生的状况留有一定的余地,降低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一般情况下,水利基建项目从投资到最终竣工交付投入使用,大致要经过项目规划、报建、设计及预算、投招标、施工、工程结算以及竣工审计等环节,而每一个环节的处理出现问题都将引发财务风险的发生,甚至对整个项目的成败形成一定影响。所以,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不断对财务的监督职能进行强化,对可能引发风险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重点关注,并利用全过程监督和控制的方式,尽可能消除财务管理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性问题。
总体而言,财务风险防范与管理是目前我国水利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甚至是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因此,相关建设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必须对财务风险防范的问题加以重视,在严格遵守现行财务法规的基础上提升风险意识,并通过必要的防范策略对各种风险性因素进行控制,将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进而为水利基建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率以及经济效益的实现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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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卫民.新时期对做好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J].财政监督,2011(20).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政府加快了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水库作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担负着城乡灌溉、防洪、发电、旅游和养殖等重要任务,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目前,我国一些水库设施面临着使用年限长、管理不善、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开展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般是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招投标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工程实施,其中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关键环节,若出现管理不善的情况,不仅会影响到工程竣工后水库功能的有效发挥,而且也会给水库的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因此,如何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工作就成为施工单位建设实施阶段重点关注的焦点。
某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控制集雨面积402km2,设计正常水位28.00m,设计洪水位29.11m,校核洪水位30.12m,死水位22.00m,总库容7.14亿m3,有效库容2.93亿m3。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有:主坝1座,副坝6座,溢洪道2座,和2座灌溉放水涵。主副坝全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为34.8m。溢洪道为宽顶堰型式,总最大泄洪量为1281m3/s。
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913.68万元,工程于2007年5月开始建设实施,2009年12月完工,完建工程达到相关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期间顺利通过水利部派出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的稽察、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等检查。2012年11月通过蓄水安全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各枢纽建筑物达到设计要求,功能正常发挥,防洪兴利效益明显。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能顺利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法人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在建设管理工作中主要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项目建设“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要明确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含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阶段)特别是建设实施阶段的负总责的职责,接受质监机构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配合监理机构加强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的监督检查。依靠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相互制约和各自履行职责的合同关系,协调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框架内形成项目建设管理的合力,加强项目建设在进度、投资和质量方面的保证与控制,以便与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2在项目建设中,完善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与安全控制到位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明确规定: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承包商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由此可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三个体系为: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设计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1)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受理并开展质量监督业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来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水库工程管理局作为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建全了自己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文精神组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定项目法人管理人员18人,设立专门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以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成立专职质量检查机构,联合监理机构对各道工序、各个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认证。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将工程质量与安全严格置于监理工程师的控制之下: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监理部根据建设监理合同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等法规规范的要求,在项目法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更大量的工作,是进行质量控制,项目法人依法赋予监理单位“质量认证和否决权”及“工程付款凭证签字认可权”。
(3)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管理三个体系中的最基础体系,对确保工程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勘测)设计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它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人员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测员、安全生产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重点抓好以上三个体系的建设,参建各方均成立了质量管理机构,在项目法人负总责的前提中使三个质量控制体系相互配合,对项目实体质量进行了很好的控制。顺利通过自治区水利厅认定的质量检测单位对项目的竣工验收前抽检,抽检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项目法人主要严把如下几项工作:施工承包商在“三检”(初检、复检和终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证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验收,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对不合格的或者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进行返工或修补。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建立、建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试块、试件及中间产品、水泥和钢筋等原材料,在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要求,代表建设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设计单位派出现场设计组,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使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需要。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注明规格、型号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并符合国家标准。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建设以来,项目法人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资金使用规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设立项目专用帐户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项目法人设置独立财务管理机构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配有财务人员两名:其中会计1名,会计师职称,出纳1名,助理会计师职称。依据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本项目实际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一般费用开支财务审批按经办人申报、会计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工程款审批按承包商申请,监理审核,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支付。整个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没有重大设计变更,投资基本按招标预算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前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顺利通过了审计部门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本着严控进度,根据工程实体完建情况和验收权限,项目法人及时组织或申请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的原则。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10月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于同年12月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完成了法人验收工作。2010年9月通过自治区水利厅主持的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2012年9月通过市级档案部门主持的档案专项验收。同年11月通过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下闸蓄水验收及竣工验收。从整个建设实施过程来看,在进度上基本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实施,从开工到完工经历了三个汛期的洪水考验,全面完成合同建设内容。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在项目法人总负责及其委托的监理机构的检查督促下,参建各方均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资料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及时进行了工程实体的质量评定和资料系统收集工作,为按时进行法人验收及后续阶段的验收乃到竣工验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建设实施阶段多次请上级档案部门到现场指导档案整理工作,项目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内容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按规定要求统一折叠。项目共形成竣工档案87卷,其中竣工图263张,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竣工图反映工程特征和工程实况,档案整理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是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阶段。这就需要工程项目各参建方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协调好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等方面的工作,并制定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应急机制,避免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高的成绩,得到各参与主体的一致好评,也为水库工程管理局在后续的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