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余姚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飞检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波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发售地点:宁波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市城东路88号油漆市场4#楼四楼),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3)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余姚市新西门路 239 号 5 楼开标室(余姚白蚁防治所南侧原姚江干流指挥部内)。
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落实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