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我区2024 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 2024 年提前批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3〕36 号)及《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1 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期项目申报及储备情况,现将我区 2024 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水利任务计划执行情况是水利综合年度考核的目标范畴,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任务计划管理。要按照本计划下达的具体任务,抓紧落实各项目相关工作。根据各项目年度任务指标要求,合理安排月工作计划,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各单位要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20]51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计划要求,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各单位要根据水利工作年度绩效评估等相关规定,按照任务可检查、绩效可考核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建设内容不缩水、建设标准不降低、建设任务不遗漏。
要按照水利统计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将计划任务执行情况纳入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系统及水利管理业投资统计月报系统。